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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巩义市农业优惠政策解读

    信息发布者:康同甫
    2017-12-23 22:09:44   转载

    巩义市农业优惠政策解读

    来源:农委发布时间: 2017-09-20点击数: 484【 字体: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在巩义从事农业以及将要在巩义发展农业的朋友们注意了,去年以来,我市出台了农业保险、设施农业奖补、葵花油菜新品种示范推广、土地流转奖补和脱贫贷多项优惠政策,助力全市农业农村快速发展。

      一、农业保险政策

      (一)传统农险

      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小麦、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公益林保险为主的承保险种,小麦保险保费由财政全额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0%、省财政补贴30%、市财政补贴10%,应由农户负担的20%,市政府作为惠民工程给予全额负担;育肥猪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0%、市财政补贴10%,养殖户承担20%;能繁母猪、奶牛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50%、市财政补贴30%,养殖户承担20%;公益林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40%、市财政补贴10%。

      (二)特色农险

      1、在全市开展果树、大棚蔬菜、露天蔬菜种植和淡水养殖保险等特色险种,2017年度特色险种保费市级财政补贴90%,农户负担10%。

      2、2017年全市范围内种植的油料作物保险保费由财政全额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0%、省财政补贴30%、市财政补贴10%,应由农户负担的20%,市政府作为惠民工程给予全额负担。

      二、设施农业奖补政策

      今年,我市拿出专项资金300万元对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进行奖补,针对安排贫困户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钢骨架结构节能日光温室每亩奖励5万元,新建固定式钢骨架塑料大棚每亩奖励1万元,新建连栋智能温室每平方米奖励200元。此外,获得奖励的设施农业企业每奖励10万元需安排一名贫困户就业,否则不予奖励。

      三、葵花、油菜新品种示范推广政策

      对于在河洛镇东部黄河滩区贫困村连片种植20亩以上的农户,葵花每亩补助300元,油菜每亩补助200元。

      四、土地流转奖补政策

      2016年,市财政安排土地流转奖补资金,对全市范围内在42个省级贫困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亩按照200斤小麦的价格给予奖补,连补三年(小麦单价以市财政局提供的小麦价格为准)。

      五、脱贫贷政策

      2016年,市财政提供1000万元作为脱贫发展基金和脱贫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由巩义市邮储银行、农商银行、浦发村镇银行放大5倍,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户提供5000万的贷款额度。贫困农户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乡村游重点村的农户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贷款额度超过50万元的,采用一事一议办法解决。贷款主体每安排一个贫困人员就业,可享受政府提供的贷款10万元额度的年度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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